四、推荐名额
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省级团委推荐候选人名额为200人,原则上按各省(区、市)学生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在推荐时要考虑大中小学生比例、性别比例、民族比例、城乡比例。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学校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2份,推荐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全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王剑、刘岩
电 话:010-85212088、85212335(传真)
电子邮箱:zhongxuechu@126.com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邮 编:100051
七、有关要求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是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活动,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严禁弄虚作假。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推荐、评选、公示等过程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推荐申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团委学校部负责。
附件:1.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全国学联秘书处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8月20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名 额
| 推荐单位
| 名 额
|
北 京
| 9
| 湖 北
| 8
|
天 津
| 7
| 湖 南
| 7
|
河 北
| 7
| 广 东
| 8
|
山 西
| 6
| 广 西
| 4
|
内蒙古
| 5
| 海 南
| 4
|
辽 宁
| 7
| 四 川
| 8
|
吉 林
| 7
| 重 庆
| 6
|
黑龙江
| 7
| 贵 州
| 4
|
上 海
| 9
| 云 南
| 4
|
江 苏
| 9
| 西 藏
| 4
|
浙 江
| 7
| 陕 西
| 7
|
安 徽
| 6
| 甘 肃
| 5
|
福 建
| 6
| 青 海
| 4
|
江 西
| 6
| 宁 夏
| 4
|
山 东
| 8
| 新 疆(含兵团)
| 5
|
河 南
| 8
| 解放军
| 4
|
总 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