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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全国学联秘书处、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四、推荐名额

  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省级团委推荐候选人名额为200人,原则上按各省(区、市)学生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在推荐时要考虑大中小学生比例、性别比例、民族比例、城乡比例。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学校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2份,推荐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全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王剑、刘岩
  电  话:010-85212088、85212335(传真)
  电子邮箱:zhongxuechu@126.com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邮  编:100051

  七、有关要求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是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活动,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严禁弄虚作假。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推荐、评选、公示等过程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推荐申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团委学校部负责。

  附件:1.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全国学联秘书处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8月20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名 额

推荐单位

名 额

北 京

9

湖 北

8

天 津

7

湖 南

7

河 北

7

广 东

8

山 西

6

广 西

4

内蒙古

5

海 南

4

辽 宁

7

四 川

8

吉 林

7

重 庆

6

黑龙江

7

贵 州

4

上 海

9

云 南

4

江 苏

9

西 藏

4

浙 江

7

陕 西

7

安 徽

6

甘 肃

5

福 建

6

青 海

4

江 西

6

宁 夏

4

山 东

8

新 疆(含兵团)

5

河 南

8

解放军

4

总 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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