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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全国学联秘书处、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全国学联秘书处、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引导广大青少年永远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励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8年度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地区5人左右,具体评奖办法另行规定),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5%)、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以组织推荐为主的方式进行,由各省级团组织统一协调。候选人可由省级团委统一组织推荐,也可由国内科技教育领域的权威专家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的基本程序是:学校党团组织审核推荐;省级团组织审核推荐。社会推荐的基本程序是:专家老师联名推荐;省级团组织认定推荐。各省级团组织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有关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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