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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纠风办《关于推出全国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的通知

  9.受理投诉: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对用户的投诉,在5日内答复受理情况,15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10.开展便民服务,主动为用户排忧解难,让用户满意。
  对农村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将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生严重问题的示范电管站,一经查实,即取消示范窗口资格。对于示范窗口的问题,可向当地供电或农电企业举报,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向电力部纠风办举报,举报电话:010-66023853。
  附件:1.全国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名单(略)
  2.全国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10条规范服务要求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
全国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10条规范服务要求实施细则(试行)

  (条文)1.礼貌服务:电管站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细则)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挂牌服务,持证入网作业。
  2.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着装整洁,严禁穿背心和拖鞋上岗。
  3.工作人员接待用户要礼貌热情,语言、举止文明,讲话音量适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不准与用户争吵。
  4.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主动出示证件,尊重用户风俗和习惯。
  5.遵守劳动纪律,禁止酒后工作。
  (条文)2.文明环境:工作场所整洁美观,各种标志齐全,为用户提供休息座位和饮用水。
  (细则)1.应有明显的电管站名称标志,站内服务场所标示齐全。
  2.环境清洁卫生,无杂草、积水。办公区域内窗明几净,无蛛网、烟头、痰迹。设立卫生责任区,明确卫生责任人。
  3.办公室内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各种资料编序入柜,工具、备品库(柜)内物品摆放有序,便于取用。
  4.接待用户的场所配置用户休息座椅、饮用水和饮水器具,并保持卫生清洁。
  5.工作期间办公场所严禁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条文)3.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场所内张贴供电服务有关规章制度、业扩报装流程图和用户办理用电程序,并提供服务指南宣传材料。
  (细则)1.接待用户的场所应悬挂农村电工服务守则、电价及各项收费标准、业扩报装流程图、用户办理用电程序指南、用电须知、电力部颁发的“严禁以电谋私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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