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纠风办《关于推出全国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的通知
(1997年9月19日 纠办[1997]10号)
1996年11月部在全国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中推出了20个示范窗口。促进了“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电力系统、全国农电管理单位、全国乡(镇)电管站“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文明行业的建设,部纠风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再推出23个农村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名单见附件1)。请各有关网、省局,电业局供电局和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认真安排,搞好这项工作。
农村乡(镇)电管站示范窗口建设工作,要认真按照1996年11月电力部镇江会议精神、《全国电力系统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方案》(电力部纠办[1996]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防止在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中豪华装修营业大厅紧急通知》(电力部纠办[1996]3号文件)精神进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人民电业为人民”为宗旨,以规范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指导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别要注意防止大兴土木、豪华装修的倾向。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切实起到示范作用。
针对当前农村电力用户和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示范乡(镇)电管站要达到以下规范服务要求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
1.礼貌服务:电管站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文明环境:工作场所整洁、美观,各种标志齐全,为用户提供休息座位和饮用水。
3.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场所内张贴供电服务有关规章制度、业扩报装流程图和用户办理用电程序,并提供服务指南宣传材料。
4.公开电费电价:严格执行现行电费电价政策,公开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5.事故抢修:建立完善的事故抢修制度,落实抢修措施,一般事故处理不超过24小时。
6.咨询服务:热情接待用户查询,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7.科学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管理,逐步运用微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8.杜绝以电谋私行为:严格执行电力部下发的“严禁以电谋私规定”,不发生吃拿卡要用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