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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大力推进新型装备的改造与研发,加快蚕种自控催青设备、桑枝剪伐设备、蚕室温湿度调控设备、省力化饲养设备、蚕茧收烘设备等关键装备的研究与推广;采用新型自动缫丝机、绢纺精梳设备、高速并线机、倍捻机、自动络筒机、无梭织机等先进设备,提升丝绸加工整体水平,加快落后技术与装备的淘汰步伐;加快无水、少水、在线检测和控制等新型丝绸染整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扩大丝绸数码印花等新技术使用范围;加快复合型、差别化、功能性等高档真丝绸产品和含丝纺织产品开发,改善丝绸产品结构;加快丝绸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缫丝、印染废水回用比例。
  (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运行质量。
  整合公共资源,建立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产品供求、市场价格、技术装备、市场营销以及人才交流等信息服务;依托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发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等技术创新支撑优势,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等有效方式,加大行业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对茧丝绸交易市场的有效监管,完善物流、金融、质检、法律、咨询等配套服务;加强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努力提升我国丝绸技术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加强茧丝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和调控,综合运用市场准入、信息服务、储备调控等手段,引导行业平稳运行。
  (五)加快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国家重点推广资源开发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有关政策,加快茧丝绸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和绿色加工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支持企业加大桑柞蚕、蓖麻蚕、木薯蚕等茧丝资源在家纺、食品、医疗、保健、生物工程等领域产业化开发力度;加强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建立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提高茧丝绸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六)统筹国内外市场,拓宽贸易渠道。
  进一步扩大丝绸品牌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巩固欧、美、日、韩等传统出口市场,鼓励企业开拓俄罗斯、中东、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引导优势企业走出去,通过收购、入股等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合作、品牌收购、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开发服饰、礼仪和家纺等符合内需特点的丝绸系列产品,深入拓展国内丝绸消费市场;优化和创新商业营销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专业营销网络和现代物流体系,推进丝绸会展业发展。
  (七)弘扬民族特色,打造中国丝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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