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教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劳教管理局设政治部;监狱、劳教所、警察院校、医院、研究所设政治处;监狱管理局、劳教管理局及监狱、劳教所设政治委员;监狱的监区和劳教所的大队设政治教导员;监狱的分监区和劳教所的中队设政治指导员。
第二章 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 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监狱、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教育,使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
(二)思想教育。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行人民警察宗旨和监狱、劳教工作优良传统教育;进行忠诚党的监狱、劳教事业的教育;进行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引导全体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监狱、劳教事业。
(三)党组织建设。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组织,建立健全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严格党员的管理,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风,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队伍建设。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政策和监狱、劳教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好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做好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专业技术教育工作,实现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培养造就大批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需要的人才。
(五)廉政建设。对全体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进行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依法办事、为政清廉;建立和完善监狱、劳教工作执法监狱制约机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全体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树立实事求是,艰苦奋斗,令行禁止,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监狱、劳教工作法规、规章;加强警容警纪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执纪形象。
(七)民主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民主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正确决策、减少失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共青团建设。建立健全共青团的各级组织,围绕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提高青年、团员素质,引导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成长,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使共青团组织成为党的有力助手,成为发展监狱、劳教事业的生力军和可靠的后备力量。
(九)宣传、文化和立功创模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发现、培养、宣传、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弘扬革命英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