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因素还会大量存在。以美国为首的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不会改变;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和反动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不会停止;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将会增多;严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问题,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恐怖主义活动等对治安秩序的危害将更加突出。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必须把维护稳定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坚决依法打击各种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和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方针,是国家稳定发展、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将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维护司法的公正廉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统一正确实施。这项工作任务将越来越重要。
6.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和完善,为开展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认真实施修改后的
刑事诉讼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奋斗目标、基本原则和方针
7、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执法监督三项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不断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8、“九五”期间,检察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需要,建立起高效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体制,增强查办和防范能力,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逐步深入并不断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改革和完善批捕起诉工作,建立较完备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机制,保障准确、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运用检察职能努力保持平稳的社会治安态势;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有效地促进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较大提高;检察法律体系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的物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到2010年,建立起完备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体制,通过有力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努力遏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势头;打击和防范各类刑事犯罪的工作更加及时、有力,有效地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治安;法律监督工作得到更大加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