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将《中国21世纪议程》的基本思想和内容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将《中国21世纪议程》的基本思想和内容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针对各自的特点以及面临的重大问题,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计划。
(二)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阶段地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按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进行修改、完善,否则不予批准建设。
(三)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进行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时,要充分考虑《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计划进行评估,以避免重大失误。
(四)各地区要以可持续发的战略思想指导城镇建设,做好并继续选择一批有一定实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意义的中小城镇和大城市的行政区进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验,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在实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工作的领导,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的归口管理机构,加强综合协调能力。要为具体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的有关工作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
(一)加强可持续发展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应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贯穿于从初等到高等教育过程中,在小学、中学的有关课程或课外读物中要编入控制人口增长、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中可开设有关可持续发展课程。
(二)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应尽快组织编写《中国21世纪议程》普及本。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当地的电视、电影、广播、报刊、书籍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并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创作一批反映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优秀作品。各类学术部门和科研团体要组织动员专家学者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宣传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