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律检查组关于印发《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2003年8月21日 司纪监字[2003]24号)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各室:
现将《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工作制度(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试行期间,对本《制度》不完善之处,请及时提出。适时进行修改。
为适应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工作部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工作作风,促进内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结合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会议制度
一、根据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工作职责,本着精简会议,务求实效的精神,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实行组务会议、组局办公会议制度。
二、组务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局长)主持,组长、副组长(局长)、副局长、局级(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室主任出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司法部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有关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规章制度、工作报告、领导讲话;
(三)研究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四)研究对有关案件的立案、定性和处理建议;
(五)部署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阶段性工作。
组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议题由办公室商各室提出,报主持人决定。重要议题应有书面材料。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三、办公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局长)主持,组长、副组长(局长)、副局长、局级(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参加。根据议题内容,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落实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研究对有关案件的受理、初查建议;
(四)研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纪检组(纪委)请示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内部建设事项。
办公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议题由主持人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信访制度
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开展信访工作。
二、办公室是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信访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受理举报电话,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群众来信。
三、群众来信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后,送主管局领导阅批;重要信件,应及时呈批。电子邮箱信件,由组局领导直接阅批交办。署名群众来信,根据组局以上领导批示,可视情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