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律师事业五年(2002—2006年)发展纲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律师事业五年(2002-2006年)发展纲要》的通知
(司发〔2002〕6号 2002年7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需要,促进律师事业进一步改革发展,司法部制定了《中国律师事业五年(2002-2006年)发展纲要》,现予印发。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律师工作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十五”计划的实施,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进程的加快,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法律服务对我国律师事业也是崭新的课题和严峻的挑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律师工作,按照《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推进改革,促进律师事业的新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请及时报部。

中国律师事业五年(2002-2006年)发展纲要

  2002年至2006年是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对于中国律师业在新世纪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五”计划》,制定本发展纲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律师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律师队伍日益壮大,从1979年212人发展到今天的12万多人,律师事务所由数十家发展到1万多家。律师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不断改革和完善,律师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业的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律师工作为促进经济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加快,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法律服务对我们来说是崭新的课题和严峻的挑战。这些都迫切需要加快律师事业的发展。与此相比,我国律师的数量和质量、律师工作体制、管理手段、运行机制、业务拓展等方面,都还不能充分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不断增强加快律师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感,推进律师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