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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失效]

  2.重申在农村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在组织“两基”实施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包括制定落实到乡、村的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保证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的经费投入和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全额预算,按时足额发放(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工资的地区,其不足部分应从上级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中支付);管理中小学校长、教师,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等。乡政府落实“两基”的具体工作,包括保障办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扫盲对象接受培训等。在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地区,义务教育可以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充分发挥乡财政的作用。
  3.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办学形式。对于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应继续办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办学的业务指导。
  4.建立中小学校舍建设投资体制。中小学校舍建设应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实行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多渠道投资体制。
  城镇中小学校舍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当地计划、财政部门列入计划和预算,予以保证。特别在建新居民区和老居民区改造时,必须配套建设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包括房屋修建、设施配套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等)纳入当地政府基建计划,实行“公建民助”或“民建公助”的办法,把由乡村负责筹措资金、群众集资与乡以上政府投入结合起来。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简称“两全”)。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克服单纯为升学的应试教育弊端,切实落实提高公民素质的教育宗旨,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能得到发展。实现“两全”目标的根本途径在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新形势下,要重视发挥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育人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以及革命传统教育、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的教育,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蚀。注意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法纪。要改革中小学各科教学工作,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实行新工时制后,要进一步精减课程内容,调整教学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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