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些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发展地方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粗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坚决、不彻底。
(三)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扎实,综合预防不到位。
少数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署不得力,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严密的监测监控、预警预报、人员撤离等防范措施,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分析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前预防控制,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打非”工作流于形式,往往等到事故发生后才组织应对,造成被动局面。
(四)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不到位。
少数地方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和死角,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致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长期存在,屡禁不止;部门之间不协调,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合力,影响了工作成效。
(五)隐患整改率较低,治理整顿不得力。
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领域)仍然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理,非法违法、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1-9月,全国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排查重大隐患13593项,整改率80.9%,仍有2602项重大隐患未能整治销号,少部分重大隐患尚未列入治理计划。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继续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把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战略定位上突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引导全社会走安全发展之路。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坚决打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二是要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强化安全发展基础,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安全生产预防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素质,严格安全考核、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安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