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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

  c)由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的总体安排,评审组之间的沟通途径和方法;
  d)向初次参加评审的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入门培训。

  2.4.2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会议的内容包括:
  a)向受评审方介绍评审组成员;
  b)说明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c)简要介绍实施评审所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d)简要介绍评审结果的提交方法及可能的评审结论;
  e)确认评审组所需要的资源和设施已齐备;
  f)简要介绍评审计划,确认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以及评审过程中各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g)澄清评审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
  h)确认联络陪同人员;
  i)作出保密承诺;
  j)请受评审方领导作简要讲话;
  k)表示谢意,会议结束。
  首次会议要依计划准时开始和结束。保存《首次会议签到表》。

  2.4.3 现场取证
  为了实现成功的评审,必须由评审组长对现场评审的过程加以控制,应与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
  评审员通过面谈,检查文件和记录及观察或联系申请单位有关客户等手段来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应该是真实、客观的。必要时,可抽查一项工程进行走访业主了解使用情况。
  评审员应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检查表逐一进行检查。
  评审应依照评审计划进行,只有认为改变评审计划能更好地达到评审目的时,才适当改变计划,按新发现的线索跟踪,直到作出结论。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员应营造合作氛围,避免紧张或马虎的行为。
  应避免违反评审纪律的现象或不利于评审正常进行的言行。
  每天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应及时分析、研究,以便发现带有系统性的潜在问题和严重问题。
  评审组长经常需要与受评审方的代表交换意见,以取得对方对已收集到的客观证据进行确认, 对于评审方不能确认的证据可采取再检查核对的办法。
  现场评审要对文件评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验证。
  现场评审时评审组须对受评审方申请的资质等级进行确认。同时在末次会议中评审组长须对受评审方基本信息(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地址等)进行确认。

  2.4.4 评审组小结
  阶段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应评审所有的观察结果,以确定哪些要作为问题报告提出。问题报告应论述清楚明确。

  2.4.5 问题的分类
  2.4.5.1 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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