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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

  c)忠诚、诚实,并愿意真实地向资质评审机构报告与受评审方的任何联系。
  技术专家在第一次参加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时,应进行入门培训,包括资质评审的有关要求培训。
  评审员、评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技术专家的培训内容应包括:
  a ) 工业和信息化部资质评审工作文件要求;
  b ) 资质评审背景、基本概念及意义;
  c ) 资质评审工作流程;
  d ) 资质评审等级评定条件实施要求;
  评审员另外需单独增加的培训内容为:
  e)资质评审要求与评审技能;
  f ) 财务方面的基本知识。

  2.2.2 职责
  2.2.2.1 评审员职责:
  a)遵守相应的评审要求;
  b)传达和阐明评审要求;
  c)独立完成分工范围内的现场评审任务、收集证据,进行评审组内部交流,对受评审方与资质等级条件要求的符合性以及有效性作出评价;
  d)报告评审结果;
  e)验证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f)收存和保护与评审有关的文件,按要求提交这些文件;确保这些文件的机密性;谨慎处理特殊的信息;
  g)配合并支持评审组长的工作;
  h)按照评审组组长的安排进行文件评审;
  2.2.2.2 评审组长除具有评审员的职责外, 还应有以下职责:
  a)全权负责各阶段的工作;
  b)合理规定评审要求及所需人员资格,协助选择评审组的其他成员;
  c)编制评审计划;
  d)代表评审组同受评审方的管理者沟通;
  e)有权对评审工作的开展和评审观察结果作最后决定;
  g)提交评审报告。
  2.2.2.3技术专家的职责是根据评审组长的要求,为评审组的评审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评审意见应由评审组正式成员提出)。
  2.3 文件评审
  评审组组长负责对申请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的内容包括:
  1)申报文件与申报文件附件内容是否完整;
  2)申报文件填写是否规范,填写内容是否能充分表明申请单位达到资质等级条件;
  3)申报文件附件是否能充分支持申报文件的内容。
  评审组长对文件进行评审后,应填写文件评审报告并做出评审结论,并及时与申请方进行沟通:
  a)符合要求:通知申请方作好接受现场评审准备;
  b)基本符合要求:通知申请方根据评审组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修改, 并作好接受现场评审准备。在现场评审时,应对文件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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