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四
┌────────┬───────┬────────┬────────┐
│ 消毒项目 │ 单位(次)│ 收费标准 │备 注 │
│ │ │ (元) │ │
├────────┼───────┼────────┼────────┤
│外包装消毒 │ 平方米 │0.2-0.3 │ │
├──┬─────┼───────┼────────┤ │
│皮张│大动物 │ 张 │0.5-1.0 │ │
│ ├─────┼───────┼────────┤ │
│喷雾│中动物 │ 张 │0.3-0.5 │ │
│ ├─────┼───────┼────────┤ │
│ │小动物 │ 张 │0.05-0.10 │ │
├──┴─────┼───────┼────────┤ │
│毛、蹄、骨、角 │ 公斤 │0.02-0.05 │ │
├────────┼───────┼────────┤ │
│密闭熏蒸 │ 立方米 │1.0-1.5 │ │
├────────┼───────┼────────┤ 药品费另计 │
│车、船、枪舱喷雾│ 平方米 │0.3-0.5 │ │
├────────┼───────┼────────┤ │
│场、舍、栏、台案│ 平方米 │0.2-0.4 │ │
│等 │ │ │ │
└────────┴───────┴────────┴────────┘
表五
┌─────────┬───────┬────────┬───────┐
│兽医卫生条件审核、│ 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发证 │ │ (元) │ │
├─────────┼───────┼────────┼───────┤
│种用动物饲养场 │ 个 │ 200 │ │
├─────────┼───────┼────────┼───────┤
│乳用动物饲养场 │ 个(户) │ 150 │ │
├─────────┼───────┼────────┼───────┤
│动物饲养场 │ 个(户) │ 100 │ │
├─────────┼───────┼────────┼───────┤
│屠宰场 │ 个 │ 200 │ │
├─────────┼───────┼────────┼───────┤
│肉类联合加工厂 │ 个(户) │ 200 │ │
├─────────┼───────┼────────┼───────┤
│屠宰厂(点) │ 个(户) │ 50 │ │
├─────────┼───────┼────────┼───────┤
│其它动物产品加工 │ 个(户) │ 50 │ │
├─────────┼───────┼────────┼───────┤
│动物产品经营 │ 个 │ 50 │ │
├─────────┼───────┼────────┼───────┤
│动物及其产品仓储 │ 个 │ 50 │ │
├─────────┼───────┼────────┼───────┤
│被委托检疫单位 │ 个 │ 100 │ │
├─────┬───┼───────┼────────┼───────┤
│ │单位 │ 个 │ 100 │ │
│兽医从业 ├───┼───────┼────────┼───────┤
│许可审查 │个人 │ 个 │ 50 │ │
└─────┴───┴───────┴────────┴───────┘
附件五: 兽药审批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兽药审批检验收费的管理,根据国务院《
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凡按《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新兽药临床研究、生产审批和由试生产转正式生产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兽药专业标准已收载和批准的品种生产的审批,兽药注册登记的审批和复核质量标准检验,委托检验,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已生产的兽药品种注册登记,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等,均按本办法和《兽药审批检验收费标准》收取审批、检验费。
三、审批检验费采取分级收取的办法:农业部畜牧兽医司收取第一、二、三类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农业、农林)厅畜牧局负责收取第四、五类新兽药(兽药新制剂)审批费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的成本费等;中国兽药监察所收取进口兽药登记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兽药产品检验费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它市的兽药监察所收取兽药产品质量检验费,兽药新制剂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进口兽药检验费等。
四、兽药检验由受检单位交纳检验费,由负责检验的兽药监察所收取。
五、各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兽药监察所必须严格按照《兽药审批检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另立标准,也不准擅自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六、审批检验费的使用必须坚持取之于兽药事业,用之于兽药事业的原则。主要用于:兽药审批工作中的药品审议专家会议等的费用,检验所需的消耗性材料、水、电、人工费用、设备磨损等,补充小型检验用设备、器具及用具,以及发展兽药监督检验事业有关的其它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七、审批检验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主管部门年终要将审批检验费的收支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决算。
附件六: 兽药审批检验收费标准
一、新兽药临床研究、生产审批和由试生产转正式生产审批收费标准:
┌─────────┬────────┬────────┬──────┐
│ 项目 │ 临床研究 │试生产(生产) │试生产转正式│
│类别 │ 审批费 │ 审批费 │生产审批费 │
├─────────┼────────┼────────┼──────┤
│第一、二类 │700-1000 │4300-12000 │2000 │
├─────────┼────────┼────────┼──────┤
│ 第三类 │600-700 │2700-8000 │- │
├─────────┼────────┼────────┼──────┤
│第四、五类 │ 1000 │2500-4500 │- │
└─────────┴────────┴────────┴──────┘
注:新兽药审批费按一个原料药品或一个制剂为一个品种计收。每增加一个制剂,则按相应类别增收20%审批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已收载品种生产的审批收费标准;每个品种收费25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标准已收载品种生产的审批收费标准;每个品种收费500元。
三、进口兽药注册登记的审批、发证收费标准:
(一)每个品种6000元。
(二)换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按原证的50%收费。
四、进口兽药登记质量标准复核检验收费标准:
(一)每个品种6000元(每增加一个同类制剂加收1200元)。
(二)复方制剂6000元。
(三)临床药效试验、毒理、残留、三致试验,根据动物种类和试验内容,由承受试验单位与外商具体商定。
(四)生物制品根据制品种类和检验项目7200-30000元。
如样品不合格,需重送样复检者,每个品种按原收费标准的50%计收。
五、《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收费标准:
(一)在我国已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每个品种20元。
(二)在我国未注册登记,需要特批进口的兽药,每个品种50元。
六、进口兽药检验收费标准(口岸检验):
(一)有质量标准或检验资料的:
1.抗生素类:
(1)原料、注射剂 600元
(2)其它制剂 250元
2.化学药品类:
(1)原料、注射剂 300元
(2)其它制剂 180元
3、生化药品类: 150-480元
4.生物制品:根据制品种类和检验项目酌定。
(二)检验资料尚不能控制质量,根据药品性质,需要增加检验项目另收检验费:
1.含量测定 150-200元
2.检查(每项) 40-60元
3.鉴别(每项) 20-50元
4.物理常数 20-40元
(三)使用高级精密仪器、检验方法复杂、费工、费料、需大量动物的,费用酌情另加。
(四)进口兽药抽样,每个品种按进口总值万分之五收费,不满10元的按10元收费。
(五)如需去外地抽样,根据所需开支,酌情加收抽样费。
未在我国登记特批进口的兽药,检验费按以上规定加收50%。
七、出口兽药检验按兽药委托检验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八、兽药委托检验收费标准
(一)全检:
1.抗生素类:
(1)原料、注射剂 300元
(2)其它制剂 180元
2.化学药品类:
(1)原料、注射剂 200元
(2)其它制剂 120元
(3)片剂、散剂含量、均匀度测定按单项检验收费标准收取。
3.中药材、成药、制剂 100元
4.生化药品: 240-320元
5.生物制品(根据制品种类和检验项目) 2000-10000元
(二)单项检验:
1.绒促性素效价测定 230元
2.促皮质素效价测定 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