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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计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统计制度改革的意见
 (1994年4月21日)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研究和制定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制度的改革办法,是当前统计工作一项重要任务。现就这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统计是国家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颁布以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统计报表制度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它在服务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中,起了一定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统计信息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新情况、新动向在原有的报表制度中不能及时地反映出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现“四个转变”过程中急需分析研究的新问题,在原有的报表制度中也不能完全提供有关的统计资料。这种以全面统计报表为主的统计制度,不论是指标体系,还是调查方法,面对复杂多样的调查对象,已经难以适应。加之在经济结构日趋复杂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的格局下,统计信息逐级汇总,层层上报,受到的人为干扰越来越多,存在着统计信息失真的危险,难以实现“准确、及时、全面、方便”的要求。为解决上述矛盾,必须从根本上对现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的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进行改革。
  二、统计指标体系改革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1.改革的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指标体系,为国家领导机关和地方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提供服务;为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引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进行经营决策服务。
  2.改革原则:统计制度改革应坚持既要精简,又要适用的原则;既要为宏观决策服务,又要为监督管理服务的原则;既要体现市场经济要求,又要满足各项业务特殊需要的原则。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反映市场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监督管理的对象、领域、范围扩大,统计指标要反映各种类型市场,包括集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建设情况,成交的主要商品价格情况。把各种不同类型的市场的基本情况改为定期指标,把进度性的报表指标改为定点调查指标。
  2.反映市场主体的统计指标。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统计指标要能反映各种经济类型、各种组织形式市场主体的行业结构和产业结构情况;要相对淡化经济类型的统计,加强对一些新的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和在市场中起较大作用的企业(公司)的统计;采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划分标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统计报表在行业划分上要逐步向“国标”靠拢,即改变原有的八大行业、九大行业;通过修改报表,进一步统一各种统计标准,进行整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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