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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克隆银行存折或信用卡盗取客户资金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克隆银行存折或信用卡盗取客户资金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46号 2007年12月3日)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信用联社,北京、上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今年以来,在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不法分子利用盗取的客户信息,通过克隆存折或信用卡盗取客户资金的诈骗案件。主要作案手段是:客户在办理业务时,不法分子设法偷窥其存折或银行卡账号和密码,然后通过该行电话银行系统查询确认密码、账号和账户余额,并据此克隆存折或信用卡,通过银行的自助终端设备将客户账户内资金转入事先开立好的账户,再以异地取现、转账、消费等方式将盗取资金转移;或通过事先成立的大额消费类商户POS机虚构交易套取现金。
  这类案件不同程度地暴露出银行管理及电子业务系统存在的问题:一是营业场所秩序较乱,保安人员未能充分履行职责,“一米线”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二是对客户进行有效风险提示不足,客户重要信息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三是对特约商户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不严,磁条加密防伪技术不高。四是自助设备相关业务系统版本升级后的测试工作需进一步完善,自助设备交易系统转账额度控制需要改进。这些问题应引起各行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类案件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网点营业秩序管理。各行要组织对基层营业网点营业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一米线”管理。特别是对营业面积小,客户多的营业网点,要充分发挥大堂经理和保安作用,积极引导、分流客户。同时,要加大营业网点环境和硬件设施的改造力度,逐步实现客户等候叫号服务。没实行叫号服务的网点也要通过物理隔离方式保证“一米线”制度的有效执行。在发行债券、理财产品等客户较多时,要加强客户引导服务和营业秩序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偷窥客户信息以及其他盗窃行为,保证客户在营业场所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提升存折和银行卡技术防范的科技含量。各行要加大科技开发力度,切实改进和提高银行网络系统、POS机、ATM机的技术含量,提高识别真伪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个人存款自助终端转账交易额度的限制,对目前已投入使用的自助设备功能、相关参数设置、各类实物介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测试和检查,防止因设备型号、批次不匹配出现交易额度限制失控。建立银行柜面操作实时监控系统,对出现可疑交易的银行存折、卡账户及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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