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有物质保障。没有必要的物质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许多任务就难以落实。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必需的资金。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规范有效的筹资机制,逐渐形成对精神文明建设多渠道投入的体制。
(23)切实解决目前宣传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问题。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健全宣传文化事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制度。运用税收、贷款、价格等经济手段支持宣传文化事业。进一步完善宣传文化事业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宣传文化事业。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投入。对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应给予经费保证。对反映国家和民族学术、艺术水平的精神产品,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院校、表演团体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代表性的地方、民族特色艺术团体,要加大扶持力度。
(24)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宣传文化事业的基本建设。要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于重要的宣传文化单位和直接为群众服务的文化设施建设上。在城市建设中,要配套搞好公共文化设施。大中城市应重点建设好图书馆、博物馆,有条件的还应建设科技馆。县、乡应主要建设综合性的文化馆、文化站。要以提高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覆盖率为重点,加强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有计划地建成国家博物馆、国家大剧院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重点文化工程。
坚持勤俭办文化事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严格控制修建高档娱乐场所。禁止以发展文化、旅游为名兴建宣扬封建迷信的场所。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5)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各级党委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看领导物质文明建设的实绩和本领,而且要看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实绩和本领。这要作为对干部使用和奖惩的基本依据。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门和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他们的领导。宣传舆论阵地必须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要把那些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政治纪律、熟悉业务的同志选进领导班子。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精神文明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在新形势下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状况,用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街道的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要贯彻民主原则和正面引导的方针,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加强针对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十分重视民主党派的作用。各部门制定政策,都要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出发,不仅要有利于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且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