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决不允许成为腐朽思想文化滋生蔓延的场所。要积极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大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有益文化娱乐活动,更好地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要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管好文化产品的引进。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斗争。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健全管理体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规范文化市场行为。
(19)改革文化体制是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改革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文化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改革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理顺国家、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发展格局。文化企事业单位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机制。
五、深入持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造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有助于两个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卫生、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坚持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每个单位都要围绕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推动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沿海沿交通干线的大城市,要率先搞好创建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规划,到201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要以集镇为重点,以镇带村,制定规划,逐步推进。文明村镇建设要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结合起来,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广大农民服务的功能结合起来,同计划生育、节约土地、环境建设结合起来。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继续做好文化科技下乡、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教师、知识青年和退伍转业军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各行各业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都要根据自身特点,对职工普遍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加强岗位培训,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
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都要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紧密结合,持之以恒,务求实效,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21)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榜样。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和思想,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以表彰。对为人民利益作出贡献的英雄模范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要热情关心,帮助解决实施问题。
六、切实增加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