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1996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全面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经验和教训。鉴于教育和科学的发展中央已有全面部署,本次全会主要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1)从1996年到2010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要巩固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迎接综合国力剧烈竞争的挑战;要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困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这一切,不仅要求物质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而且要求精神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必须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系跨世纪宏伟蓝图的全面实现,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物质文明是基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牢牢把握,毫不动摇,但是精神文明搞不好,物质文明也要受破坏,甚至社会也会变质。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已经成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极其关注的大事。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八年,我国国家经历了举世瞩目的历史大转折和事业大发展。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扭转“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造成的严重局势,从困难中重新奋起,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开辟新道路的伟大进程;又是我们经受住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国内国际风波的严峻考验,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的伟大进程。这种历史性的成就,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为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同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新认识是分不开的:同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开拓进取的群众创造精神的振起,同不信邪、不怕压、维护国家主权、冲破西方制裁的民族自立精神的发扬也是分不开的。归根到底,是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形成和发展分不开的。没有党的指导思想这种历史性飞跃,没有全民族精神状态这种深刻变化,没有敢闯敢试的劲头和及时总结经验的智慧,就走不出一条好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估量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必须充分认识这个主流。
改革开放一开始,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在党的历次重要会议上作出一系列重大决定,十二届六中全会还专门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重大方针,引导全党全国人民逐步加深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展开了各方面的工作,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对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过不一贯的情况。八十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削弱了,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多方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了积极有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