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5修正)

  1、短期投资。按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短期合作经营投资分别列项说明,证券投资中期末持有证券的市价不同于帐面价值的,应列明期末市价。
  2、应收帐款。首先要作帐龄分析(分为一年以内的、1-2年的、2-3年的、3年以上的);其次应收帐款中如有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的欠款,应予披露。
  3、其他应收款。同上。
  4、长期投资。应按下列格式予以披露:
 (1)股权投资: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数 占被投资公司股权的比例 投资金额合计
  若股票有市价,则须列示股票期末市价。
  (2)债券投资: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投资金额
  合  计
  (3)联营投资: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投资金额
  (如实际投资比例与注册资本比例不一致,应予以披露)。
  若公司的长期投资采取权益法进行核算,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金额(扣除年末分配给公司的损益)也应在此单独列示。
  注: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金额是指被投资公司的年末净资产减去年初净资产乘以公司所占的权益比例。
  (4)应计利息:按债券种类说明截止报告日止的应计利息。
  总 计
  5、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应按下列格式予以披露:
  固定资产类别及原价 期初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工具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其他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工具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其他
  6、在建工程。应按下列格式予以披露: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实际支用数 原预算数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合  计
  7、无形资产。应按下列格式予以披露:
  无形资产种类  原值  已摊金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合  计
  8、递延资产。应按下列格式予以披露:
  项 目 原值 已摊余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开办费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其他递延支出
  9、短期借款。应按借款条件、币种分类列示金额进行披露。
  10、应付帐款。应披露欠与公司有关联的公司的款项。
  11、预收货款。同上。
  12、其他应付款,同上。
  13、未交税金。应分税种列明欠交的税额,如有减免,则说明税务机关批准文件的文号和减免幅度。
  1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按下列格式予以披露:
  贷款单位 年利率 币种 金额 到期日 借款条件
     合  计
  15、长期负债。应按下列格式予以披露:
  贷款单位 借款日 到期日 年利率 币种 金额 借款条件
     合  计
  16、应付债券。应列明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折价)、债券期限及到期日应计利息等内容。
  17、股本。应分别列示股票种类,每类股票的持股结构(即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并详细披露股份本期变动数、期末数及其变动原因。
  18、资本公积金。应披露本期增减数、期末数,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则还要说明有关决议和批准文件等依据。
  19、盈余公积。应披露本期增减数、期末数,如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分配股利,则还应说明有关决议和批准文件等依据。
  20、未分配利润。应披露本期增减数、期末数。
  21、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主营项目的营业收入。
  22、财务费用。应列示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其他。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