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群众性防灾自救能力建设。建设覆盖省、市、县和万人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加快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加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力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甘肃省社区的30%和50%。切实做好群众防灾自救能力的宣传教育和培养提高。
三、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保障能力
(六)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指导甘肃按照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合理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积极开展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分类施保工作力度,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救助服务;加大对甘肃城乡低保资金支持力度,使人均月补助水平接近于全国或略高于西部平均水平。
(七)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指导甘肃科学合理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加大对甘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力争到2020年集中供养率达到50%,全面改善五保供养对象居住条件。
(八)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在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确保其增长水平不低于全国年增长水平。指导甘肃省建立健全“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和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
(九)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将甘肃作为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示范省份,指导甘肃省创新临时救助机制和办法,大幅增加中央冬令春荒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大幅提高救助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降低因病因灾等返贫率。
四、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十)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建设省级老年福利指导中心和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鼓励实施“双五、双十、双百”示范工程,在部分市县建成规模与“三无”老人供养相适应的老年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积极推进100万人口以上市(州)城市建设公益性老年公寓,街道、乡镇建立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城乡社区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站。把甘肃作为全国福利服务标准化示范省份,重点建设天水市麦积区、张掖市甘州区全国综合性养老示范基地;在临夏市建设国家级少数民族地区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示范区;新建和改扩建兰州、天水、武威、平凉等8市(州)社会精神病院;加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房屋维修改造,更新添置必要设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90%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协作实现家庭照顾养老、8%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居家养老、2%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落实城市“三无”老人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生活水平,建立和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