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各项建设,都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要考虑财力、物力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要求过快、过急。各种指标不能定得过高,更不能层层加码,向农民伸手。一些经济实力很弱、农民还没有摆脱贫困或刚刚解决温饱的地方,机关不能盖办公楼、买小轿车、买“大哥大”。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考虑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不可违背群众意愿,不顾实际可能。一定要坚决制止挥霍浪费、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基层干部要学会说服教育的方法,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向农民讲清道理和政策,克服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作风。不允许动用警力和武器强行向农民收钱收粮,不允许到农民家里抓猪牵羊、收敛财物,不允许非法铐人、抓人、关押人。要在农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使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五、严格检查“约法三章”的执行情况。近期,各地要逐级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规定、违背“约法三章”的,不管来自哪一级、哪个部门,一律停止执行。所有强迫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乱集资、乱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
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
1995年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情况报告
1995年,一些地方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恶性案件经核实的共13起。现将13起案件情况报告如下:
一、1995年11月4日,安徽省阜南县中岗镇沈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沈可理带领村联防队员等16人,携带猎枪、电警棍,到村民沈军龙家催收提留统筹欠款。沈寨村农民人均实际负担高达160元,超过国家规定的1.4倍。因负担过重,沈军龙当时无钱交纳,沈可理即指使随行人员强行扒粮,双方发生争执。联防队员开枪将沈军龙打成重伤,将沈军龙的外祖父刘朝兴(71岁)当场打死。案发后,司法机关对两名凶手进行了判决。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阜南县委书记邓成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阜南县县长董石一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中岗镇党委书记时守忠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职处分,给予中岗镇镇长李思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1995年4月24日,贵州省纳雍县锅圈岩乡干部到钟山村收取农业税和提留统筹费时,因强行扒粮与村民发生争执。乡党委书记苏学文责成乡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刘昌举调查。刘调查后,向县公安局法制科汇报并立案,确定给予村民刘朝明等人拘留处罚。5月21日,刘昌举带领公安干警和乡干部执行拘留决定时受阻,有5名警察和乡干部被村民打伤。县公安局决定把原定拘留6人改为4人。7月21日凌晨5时,县公安局领导带领干警和防暴队员31人,乡党委书记苏学文带领乡干部21人,进村执行公安局决定,与村民发生冲突。村民刘朝明的妻子陈朝书(42岁)在冲突中被警察开枪打伤,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此次事件,双方共伤亡21人,其中警察、乡干部伤10人,村民伤10人、死亡1人。贵州省委、省政府正在调查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