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 使用水下设备作业期间,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船舶操纵,应满足水下设备技术参数和施工设计要求。
b 船舶,应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悬挂危险信号和旗帜。
c 船舶收放电缆尾标,应停车进行。
d 收、放电缆,船速应小于3节;拖网作业,航速稳定在2节。
e 船上应建立、完善观察了望体系。
8.2.4 特殊情况下应采取下列措施:
a 船舶拖带水下设备在渔船活动多或国际航道附近海区作业时,应配备护航船只。
b 作业区渔船、渔标、鱼网过多,严重危及作业安全时,应收回水下设备,停止作业。
c 水下拖拽设备、吊放设备拉力超过钢缆最大扩张力时,应立即降低船速。
d 发现半潜状态漂浮物时,应迅速操纵船舶规避。
8.2.5 海上钻探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抛锚后,应检查锚链受力强度是否均匀、刹车是否紧固。
b 按规定悬挂锚泊信号和作业信号。
c 钻机应按下列程序操作:离开离合器、启动动力机、合拢离合器、挂挡、启动水泵、加压钻进。
d 设置水文气象观察、记录员,海面风力大于6级、浪高大于2.5m时,应停止钻探作业。
e 值班驾驶员和水手应进行不间断巡视,保持船舶平稳。
9 钻探工程
9.1 修筑机场地基
9.1.1 机场地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9.1.2 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当岩石坚固稳定时,坡度应小于80°;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45°。
9.1.3 机场周围应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建防洪设施。
9.1.4 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距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5m,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2m。
9.2 钻探设备安装、拆卸、搬迁
9.2.1 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b 安装、拆卸钻塔应在安装队长、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
c 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d 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e 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板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f 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9.2.2 钻架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起、放钻架,应在机长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
b 竖立或放倒钻架前,应当埋牢地锚。
c 竖立或放下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专人控制绷绳。
d 钻架腿之间应当安装斜拉手。
e 钢管钻架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钻架腿要在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
f 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154-220
| 350-550
|
最小安全距离(m)
| 4
| 6
| 8
| 10
| 15
|
9.2.3 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传动轮应纵向成线、横向平行,传动轴和传动轮应保持水平。
b 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沿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应成一条直线。
c 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d 电器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9.2.4 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用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及吊架腿应牢固。
b 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
c 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应采取防倾斜措施。
e 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f 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9.3 升降钻具
9.3.1 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拧管机和拧卸工具等应灵活可靠。
9.3.2 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
b 提引器处于孔口时,升降机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
c 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3个;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