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果宝GUOBAO”及图形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函字〔2003〕第91号)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时代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违法经营硫酸铜案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鲁工商公字〔2003〕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类硫酸铜(硫酸盐)商品上的“果宝GUOBAO”及图形商标是哈尔滨商业对外贸易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
1504043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来函及所附材料,我局认为哈尔滨时代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经销的硫酸铜商品上使用的图形商标与第1504043号注册商标近似,其行为属于《
商标法》第
五十二条(二)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