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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0修订)

  (4)专项修理: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的专项维修作业修理。计量单位:辆次。
  (5)维修救援: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中途抛锚车辆所实施的各种形式(包括技术咨询、车辆配件或消耗材料供应、现场维修、将车辆拖离抛锚地点送往维修企业等)的救助作业。
  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合计: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通过一系列技术操作行为,对在用汽车综合性能(指在用汽车动力性、安全性、燃料经济性、使用可靠性、排气污染物和噪声以及整车装备完整性与状态、防雨密封性等多种技术性能的组合)进行检测(验)评价工作并提供检测数据、报告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数量。
  4、完成检测量:指报告期内各类取得经营许可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完成的各类检测辆次数。
  (1)维修竣工检测: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前,为保证维修质量进行的检测作业。
  (2)等级评定检测:为评价车辆技术等级,对车辆进行的检测作业。
  (3)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维修行业管理部门为监督检查维修质量,对维修出厂后的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作业。
  (4)其它检测:除维修竣工检测、等级评定检测和维修质量监督检测外的其它检测作业,包括排放检测和质量仲裁检测。
  排放检测为评价车辆污染排放状况进行的检测作业。
  质量仲裁检测接受技术监督部门委托,对维修质量进行评定进行的检测作业。
  三、填报注意事项
  由于存在一项维修工作同时涉及到几项内容,例如发动机维修既属于总成修理又属于专项修理,完成主要工作量统计时只能统计一次,因此完成主要工作量合计不一定等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与专项修理之和。
  四、表内逻辑关系
  1行≥2行+7行;2行=3行+5行+6行;3行≥4行;
  8行≥9行;8行≥10行;8行≥11行;8行≥12行;8行≥13行;
  15行≥16行;15行≥17行;15行≥18行;15行≥19行;
  19行≥20行;19行≥21行。
  五、表间逻辑关系
  本表1行1列(业户合计)=交运2表5行1列(机动车维修业户数量);
  本表14行1列(检测站合计)=交运2表6行1列(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业户数量);

  (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表  号:交运7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号

有效期至:2012年

 


  填报单位:                  201 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序号

数量

1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合计

1

 

其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

 

一级

3

 

二级

4

 

三级

5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6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7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

9

 

   其中:残疾人驾驶员培训

10

 

二、教练员人数

11

 

其中:理论教练员

12

 

驾驶操作教练员

13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4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5

 

三、管理人员人数

16

 

其中:理论教学负责人

17

 

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

18

 

教学车辆管理人员

19

 

结业考核人员

20

 

计算机管理人员

21

 

四、培训人次

人次

22

 

其中:培训合格人次

人次

23

 

内:从业资格培训人次

人次

24

 

   其中:残疾人驾驶员培训人次

人次

25

 

      内:培训合格人次

人次

26

 

五、教学车辆合计

27

 

    其中:残疾人教学车辆

28

 

(一)大型客车

29

 

(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

30

 

(三)城市公交车

31

 

(四)中型客车

32

 

(五)大型货车

33

 

(六)小型汽车

34

 

(七)低速汽车

35

 

(八)摩托车

36

 

(九)其他车型

37

 

 六、机动车驾驶模拟器

38

 

     其中:被动式模拟器

39

 

七、教学场地(含租赁场地)面积

平方米

4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运7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或者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或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备案;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的业户。
  二、指标解释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数:指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活动的业户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数根据经营项目分别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分别统计。
  2、教练员人数:教练员人数,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单独统计)。
  (1)理论教练员人数:持有教练员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的教学人员人数。
  (2)驾驶操作教练员人数:持有教练员证和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的教学人员人数。
  (3)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人数:持有教练员证,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教学人员人数。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人数:持有教练员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教学人员人数。
  3、管理人员人数:管理人员数,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
  4、培训人次:报告期内培训总的人次。
  5、培训合格人次:报告期内经过培训并考核通过的总的合格人次。
  6、从业资格培训人次:报告期内经过培训并考核通过并取得从业资格的总的人次。
  7、教学车辆合计:教学车辆的总辆数。教学车辆类型划分根据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按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
  8、机动车驾驶模拟器:指机动车驾驶训练的教学设备,它利用虚拟现实仿真技术营造一个虚拟的驾驶训练环境,通过模拟器的操作部件与虚拟的环境进行交互,从而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
  9、教学场地(含租赁场地)面积:教练场地(含租用的教练场)的面积,包括场地驾驶教练场的面积、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的面积和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的面积。
  三、填报注意事项
  由于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为避免重复统计,教练员人数与管理人员人数统计时以人员所从事的主业为主进行统计。
  四、表内逻辑关系
  1行≥2行;1行≥6行;1行≥9行;1行≥10行;
  2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3行+4行+5行;
  6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7行+8行;
  11行≥12行;11行≥13行;11行≥14行;11行≥15行;
  16行≥17行;16行≥18行;16行≥19行;16行≥20行;16行≥21行;
  22行≥23行;23行≥24行;22行≥25行;25行≥26行;
  27行(教学车辆合计)=29行+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35行+36行+37行;
  27行≥28行;38行≥39行。
  五、表间逻辑关系
  本表1行1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合计)=交运2表7行1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
  交运3表20行1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本表11行1列(教练员人数)+本表16行1列(管理人员人数)。

表  号:交运8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号

有效期至:2012年

(八)汽车租赁

  填报单位:                  201 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序号

数量

1

一、汽车租赁业户合计

1

 

其中:10辆以下

2

 

10-49辆

3

 

50-100辆

4

 

101-300辆

5

 

300辆以上

6

 

二、汽车租赁从业人员合计

7

 

三、租赁车辆数量合计

8

 

     其中:客车

9

 

         内:5座及以下的客车

10

 

           6-10座的客车

11

 

           10座以上的客车

12

 

货车

1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运8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或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备案;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经营的业户。
  二、表内逻辑关系
  行逻辑关系:1行=2行+3行+4行+5行+6行;8行=9行+13行;9行=10行+11行+12行。
  三、表间逻辑关系
  本表1行=交运2表8行;本表7行=交运3表21行。

  (九)道路客运班线

表  号:交运9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号

有效期至:2012年

 


  填报单位:                  201 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序号

合计

<200公里

≥200且
  <400公里

≥400且
  <800公里

≥800
  公里

1

2

3

4

5

一、客运班线条数合计

1

 

 

 

 

 

其中:高速公路客运班线

2

 

 

 

 

 

(一)跨省班线

3

 

 

 

 

 

(二)跨地(市)班线

4

 

 

 

 

 

(三)跨县班线

5

 

 

 

 

 

(四)县内班线

6

 

 

 

 

 

二、客运班线平均日发班次

班次/日

7

 

 

 

 

 

其中:高速公路客运班线

班次/日

8

 

 

 

 

 

(一)跨省班线

班次/日

9

 

 

 

 

 

(二)跨地(市)班线

班次/日

10

 

 

 

 

 

(三)跨县班线

班次/日

11

 

 

 

 

 

(四)县内班线

班次/日

1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运9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并已开通的国内道路客运班线线路。
  二、指标解释
  1、客运班线合计:已开通的客运班线条数、班次数。线路类型按线路长度分为“小于200公里”、“大于等于200且小于400公里”、“大于等于400且小于800公里”和“大于等于800公里”四种。
  (1)高速公路客运班线:本行政区域内的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线路。
  (2)跨省班线:起讫点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或起讫点虽在同一省内但穿越其他省的客运线路。
  (3)跨地(市)班线:起讫点在不同地(市)(自治州、盟和地级市)内或起讫点虽在同一地(市)内但穿越其它地(市)的客运线路。
  (4)跨县班线:起讫点在不同县(自治县、旗和县级市)内或起讫点虽在同一县内但穿越其它县的客运线路。
  (5)县内班线:整条线路均在同一县(自治县、旗和县级市)内的客运线路。
  2、平均日发班次:指报告期内本辖区内的所有班车平均每日实际开行的班次数。县内班车往返一趟计算两个班次。两天一班计1/2个班次,三天一班计1/3个班次。
  三、填报要求
  1、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仅统计县内客运班线。
  2、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计本地(市)内跨县客运线路,并汇总县内客运班线。
  3、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计跨省、跨地(市)客运线路,并汇总地(市)内客运线路。跨省客运线路的起点或终点在本省内,不论是否由在本省登记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都应统计该客运班线。
  4、起讫点相同,运行线路相同(含临时绕道)的,统计为一条客运线路,否则应分别统计。
  5、有客运线路一般就应有平均日发班次。
  四、表内逻辑关系
  1行(客运线路条数合计)=3行+4行+5行+6行;1行≥2行; 7行(客运线路平均日发班次合计)=9行+10行+11行+12行;7行≥8行;1列(合计)=2列+3列+4列。
  五、表间逻辑关系
  本表1行1列(客运班线条数合计) ≥ 交运10表6行1列(农村客运班线条数);
  本表7行1列(客运班线平均日发班次合计)≥交运10表7行1列(农村客运班线平均日发班次)。

表  号:交运10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号

有效期至:2012年

 
(十)农村道路客运

  填报单位:                  201 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序号

数量

1

一、客运班车通达情况

-

-

-

乡镇总数

1

 

其中:通班车的乡镇数

2

 

建制村总数

3

 

其中:通班车的建制村数

4

 

二、农村客运站数量

5

 

三、农村客运班线

6

 

平均日发班次

班次/日

7

 

四、农村客运车辆合计

8

 

 

客位

9

 

(一)按等级分

-

-

-

高 级

10

 

 

客位

11

 

中 级

12

 

 

客位

13

 

普 通

14

 

 

客位

15

 

(二)按车长分

-

-

-

特大型

16

 

 

客位

17

 

大 型

18

 

 

客位

19

 

中 型

20

 

 

客位

21

 

小 型

22

 

 

客位

23

 

五、农村旅客运输量

-

-

-

客运量

万人

24

 

旅客周转量

万人公里

25

 

六、农村客运站本期完成投资

万元

26

 

     其中:政府投资

万元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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