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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下达《中国银行临时贷款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三)各行要建立临时贷款台帐登记制度和临时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强化调控措施,加强内部管理。
  二、临时贷款的发放条件
  (一)信贷资金使用正常合理;
  (二)贷款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要求;
  (三)系统内存款准备金及时足额上缴;
  (四)拆借资金比例在规定的限额以内;
  (五)还贷情况好。
  三、临时贷款的申请
  各省级行向总行要求借入临时贷款时,必须提供有下列内容的书面申请报告:
  (一)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付金情况;
  (二)资金营运情况,即审批表所列项目的增减变化情况;
  (三)还款的资金来源和计划安排。
  四、临时贷款的审批、发放和收回
  (一)临时贷款的审批
  1.审批内容:①临时贷款需求的真实性与迫切性;②信贷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与效益性;③还款来源的计划性与可靠性。
  2.审批权限,省级行对辖内临时贷款的审批权限由各行自定。
  3.审批程序:①经办处(科)填制中国银行临时贷款审批表(见附件)并提出初审意见;②部(处)领导签署审批意见;③超权限的送行领导批示。
  (二)贷款发放
  临时贷款批准后,计划部门即根据申请行的要求填制“临时贷款调拨单”通知会计部门划款。总、分行间临时贷款使用“9171”会计科目核算。
  (三)贷款归还
  1.临时贷款到期,各分行必须按期归还,同时将还款日、还款金额通知总行综合计划部,总行将根据分行的还款进度确定各行的信誉情况,作为今后总行审批分行借款的参考因素之一。
  2.利息清算:对第一部分临时贷款采取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若总行批准分行某笔借款展期,则由借款行将原到期日利息主动上划总行(相当于借新还旧);对第二部分临时贷款采取按季结息的方式,由分行交利息于每季20日前通过人民银行主动上划总行。

附件:二         中国银行临时贷款审批表

申请行:    申请日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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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金 来 源     │     资 金 运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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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余额│比上年│   项  目   │余额│比上年│
│         │  │增减 │          │  │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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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存款    │  │   │1.各项贷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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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入资金    │  │   │2.拆出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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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向总行借入   │  │   │其中:系统内拆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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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向系统内借入  │  │   │3.缴存总行存款准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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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途径借入  │  │   │4.缴存人行存款准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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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欠总行联行汇差 │  │   │5.人行存款及库存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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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   │6.上存总行联行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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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本次申请临时贷款金额    万元,期限    月      │
│列│2.本次申请临时贷款的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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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部│         │行│        │
│办│         │(│         │领│        │
│处│         │处│         │导│        │
│(│         │)│         │审│        │
│科│         │领│         │批│        │
│)│         │导│         │意│        │
│初│         │审│         │见│        │
│审│签字:      │批│签字:      │ │签字:     │
│意│   年 月 日 │意│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见│         │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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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
│ │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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