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10北京经典艺术博览会的批复
(文市函〔2010〕154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41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艺术北京2010经典艺术博览会”。同意邀请日本、韩国、新加坡、俄罗斯、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比利时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画廊和艺术家参展,费用由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自筹,应邀参展的画廊参展费自理。
请主办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活动期间不得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问题。国外和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参展单位确定后,将参展单位及作品名录报送我部审核;我国台湾地区参展单位确定后,将参展单位、人员名单及作品名录报我部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