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国债指数编制方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2年12月24日)
一、选样
国债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债。
发行量:目前暂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国债剩余期限:国债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
付息方式:固定得眩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二、指数计算
(一)基期指数
基期指数为100点;采用100为初值可以直观的看出指数值的百分比变动,而且国际上主要指数也是以是
100为初值。
(二)计算公式
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以样本国债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国债的总市值+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 ×基期指数基期
其中,总市值=Σ(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国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三、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成份国债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 修正后的市值原除数=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 国债新上市:新上市合格国债自第二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2. 暂停交易:当某一成份国债暂停交易时,不作调整,用该国债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指数。
3. 发行量变动:凡有成份国债发生发行量变动,在成份国债的发行量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4. 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四、指数调整
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剩余期限不到一年的的国债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