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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十二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十二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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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记账式(二十二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将于 2010年11月2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记账式(二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22”,证券简称为“国债0822”,是2008年11月发行的7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2.71%,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71元。

  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14”,证券简称为“国债1014”,是2010年5月发行的5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4.03%,每年支付二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015元。

  二、本所从11月16日至24日停办上述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上述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1月2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1月24日除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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