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B股无形席位实行试运行的通知
(上证会字[2000]49号 2000年12月19日)
各B股证券经营机构:
为适应B股市场的发展,进一步方便投资者进行B股交易,本所决定自即日起,对符合条件的B股券商开通B股无形席位的试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拥有本所B股(特别)交易席位的B股券商可向我所会员部提出开通B股无形席位试运行的书面申请,并填妥《B股无形席位试运行开通申请表》,经会员部审核同意后,由交易运行部负责协调技术测试。技术测试通过后,由会员部发出试运行的书面批复,并负责办理开通B股无形席位试运行的流程。
2、境内B股券商须在我所交易大厅保留一个B股有形席位的前提下申请B股无形席位。如现仅有一个B股席位,可通过新购或将A股席位转为B股无形席位的方法提出申请。
3、拥有一个以上B股交易席位的境内B股券商,首次申请只能先开通一个B股无形席位。待试运行稳定后,方可提出将其余B股有形席位转成无形席位的申请。
4、海外B股代理商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无形席位。
5、在B股无形席位试运行期间,如遇任何问题,可向我所会员部寻求咨询或帮助。联系人:王惠众,洪伟;电话:021-68806148,021-68804871;传真:021-68803459;电子信箱:hzwang@sse.com.cn, whong@sse.com.cn。
附件:
B股无形席位试运行开通申请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关于B股无形席位实行试运行的通知”要求,本公司现提出开通B股试运行的申请,详情见下表: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电子信箱
| 拟转无形报盘席位号
| 操作员代码
| 营业部名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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