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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场外报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场外报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交(96)字第030号 1996年10月11日)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为证券交易服务,根据上海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交易申报全面调整为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方式。即本所在场内保留一定数量的交易席位(以下简称有形席位)用于交易申报,其余全部实施场外无形席位申报(简称场外报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留有交易备份及为今后交易方式的创新留有余地,各会员单位所属的每一个证券营业部原则上可在场内保留一个有形席位,其余席位归并为场外报盘。

  二、场外报盘是指各会员单位的交易申报经计算机业务处理汇总至本所规定的数据库,由前置终端处理机和通讯网络自动传送至本所交易主机,有关结果仍由交易主机通过通讯网络和前置终端处理机返回各营业部的数据库。

  三、各会员单位实施场外报盘,其通讯网络可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1. 上海地区的营业部可直接通过市内的DDN网与本所交易主机相联;

  2. 在深圳、武汉地区的营业部可直接通过本所通讯站与本所交易主机相联;

  3. 在已与本所联网的交易中心所在地区的营业部,可通过交易中心与本所交易主机相联;

  4. 其它地区的营业部可通过卫星与本所交易主机相联。

  四、实施场外报盘的技术条件和实施步骤:

  1. 申请实施场外报盘以会员为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实施场外报盘意向书》(附件二)报本所。本所一般在两周内,根据不同的技术要求返回实施进度表;

  2. 用于场外报盘的通信线路一般由各单位向邮电部门提出申请,本所或有关交易中心予以配合;

  3. 场外报盘对各会员单位的电脑系统有规定的要求,本所工程技术部门已准备了一套测试程序,到时本所将发送详细资料并帮助培训技术人员;

  4. 各会员单位与本所之间的数据传送将由本所负责调试,各会员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5. 为保证场外报盘实施过程中,各会员单位的正常业务不受影响,无形席位的正式启用须经本所工程技术部门测试鉴定,并与原场内席位并行运转两周,确认已属安全可靠后,再撤销相应的场内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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