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技术创新与应用
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农机科研、大专院校和生产企业,针对不同区域设施农业装备需求和使用状况,开展设施安全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突破技术难点,进一步熟化技术内容。要加强设施装备整体架构研究,提高防风、防雪、防冻能力。要开展卷帘机等小型机械装备和日光温室等技术集成研究,研发新型适用装备,加快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要加强设施农业防护装置研究,减小设备运行对人身安全的威胁,避免操作者接触运动部件。鼓励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生产线建设,引导扶持企业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
五、切实加强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当前,正值秋冬季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通过召开现场会、办培训班、推介会等形式,宣传引导农民使用安全可靠产品,选用先进适用的设施。要根据实际组织编写卷帘机安全操作挂图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使用知识读物,免费发放农户。要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将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使农民掌握安全操作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六、依法建立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检查制度
各地要建立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检验制度,做到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经常化、制度化。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装备使用者和技术人员,在使用前开展技术维护和安全检查。经检验、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经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要加快制订和完善本省(区、市)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培训、检验和事故处理等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七、切实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全面安全监理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和依靠农机安全监理、鉴定、推广、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力量,与工商、安监、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大合作,协调解决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程,进行专门部署,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与农业机械化安全工作同落实、同考核,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