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单分清标志,理清件数,及时填写理货计数单。
(四)检查“定量、定型、定关”装卸作业情况,指导装舱积载,分隔衬垫,分清工残、原残,当班编制现场记录,按规定正确填写有关单证。
涉及对外索赔的签证,应正确、及时提供;需要对外更正的,应及时办理。
(五)单证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楚;理货资料保管齐全。
(六)收集船方及其他委托方对理货的意见,质量信息反馈快、情况明,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 危险品、军运物资、特种物资等,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货运质量信息
(一)港航企业应定期召开货主座谈会,听取意见,对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质量跟踪,及时掌握情况。
(二)建立货运质量管理例会制度,按月总结货运质量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坚持开展航次货运质量报告书和征求意见书活动(参考附表一、二、三、四,具体格式内容港航企业可自行制定)。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 货运质量的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检为主,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强化各环节的质量预控,确保运输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货运质量检查可采取明察暗防或召开质量管理人员、实际操作者和货主用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受检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对查出来的问题,应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列入下次检查考核的内容。
第十九条 货运质量检查考评,按部颁《水路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的货运质量合格率进行(《货运质量检查考评表》见附表五、附表六)。
第二十条 货运质量合格率按下列公式确定:
Σ检查考评项目赋分值
货运质量合格率=-----------------
Σ检查考评项目的满分值×100%
货运质量按四级考核:货运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含90%、下同)为优;90%以下至80%以上为良;80%以下至60%为中;不满60%为差。货运质量达标档次是评价考核货运质量水平的主要依据,应作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升级、创优评奖的条件,企业发生重大货运质量事故或货运质量合格率未达到优、良等级的,应作为评审企业升级、质量管理奖等的否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