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息
各级海洋预报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海洋灾害发生发展动态,组织开展应急会商,及时发布各种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实况速报,为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涉海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当预测到未来灾害情况与上一次预报出现明显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海洋灾害预警报的级别,并迅速加密发布预警信息。
五、加大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力度
各单位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广播、电视、传真、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努力提高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和覆盖面。浙江、福建两省海洋部门要结合本省的海洋防灾减灾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快推动沿海乡、村两级的海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海洋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灾情上报工作。
六、全力做好各类涉海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全面了解当地各类涉海节庆假日、运动赛事等活动的举办情况,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丰富产品内容,保障好这些活动的顺利举行。围绕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上海、广东两省(市)海洋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详细了解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服务产品,全力为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海洋环境保障服务,东海分局、南海分局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持。
七、强化海洋观测预报网络业务运行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卫星、雷达、飞机、船舶、台站、浮标、潜标、计算机、通信网络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海洋观测预报网络稳定可靠运行,资料传输畅通。发现仪器设备故障的,要在24小时内向国家局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修复。因天气、海况等原因当时修复确有困难的,要在灾害过程结束后立即组织修复。
八、加强海洋灾害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汛期,各预报机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全天候人员在岗,通讯畅通。黄色以上(含黄色)海洋灾害警报发布期间,各省(区、市)海洋部门和海区分局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靠前指挥,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受台风影响的各省(区、市)海洋部门和海区分局、预报中心,要在海洋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2日内将本次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报国家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