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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3.护师及护士 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熟悉并正确应用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二)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
  1.培训内容
  (1)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
  国家卫生、中医药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中医护理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中医专科专病护理工作进展;国内外护理学科发展概况;中医护理科研方法等。
  (2)主管护师
  国家卫生、中医药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中医专科专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急、危、重、疑难病基本知识和中医护理技能;中医护理科研基本方法(如科研课题申报和论文撰写);中医护理教学基本方法与技能。
  (3)护师及护士
  国家卫生、中医药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中医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急、危、重、疑难病基本知识和中医护理技能。
  2.学时(分)要求
  (1)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Ⅰ类学分中,中医护理项目不少于6学分。
  (2)主管护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中,中医护理项目不少于6学分。
  (3)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在中医医院工作三年内完成中医理论与技能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0学时。可参照以下要求分配学时:中医理论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5学时,专科专病中医护理常规培训每年不少于15学时,中医护理技术培训和护理记录书写培训每年不少于5学时。
  (三)培训计划制定
  1.护理部(总护士长)负责制定医院的总体培训计划。科护士长、护士长按照总体计划,结合本科、本护理单元的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2.培训应长期目标与短期计划相结合。
  3.培训内容应体现护理人员的不同层次,并符合各自的培训目标。
  4.培训形式应注重多样性和针对性,强调可行性、实效性。
  5.应对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必要时及时做出调整。
  (四)培训形式
  1.院内培训 是护理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全院培训和科室培训,主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中医基本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培训。培训方法主要包括集中授课、模拟演示、实操训练、小组讨论、参观交流等。
  2.脱产或半脱产培训 选派不同层次的护理骨干(以主管护师为主),集中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包括参加学习班、培训班、学术交流会等。
  3.在职学历培训 中医专业或中医护理专业的高等学历在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等。
  (五)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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