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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4个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四川、甘肃、陕西、青海省卫生厅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要求,并上报卫生部。
  项目实施期间,卫生部与相关省卫生厅分别组成联合督导组,到5-8个受灾县督导检查1次;各省卫生厅到60%的受灾县完成工作检查和督导1次;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3个月分别到每个项目县完成1次工作检查和督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每月定期督促和检查项目执行的质量情况。各级人员在每次指导和督导后,向派出部门提交督导报告,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附表1:
  2010年地震灾后心理援助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附表1

 2010年地震灾后心理援助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地区

基本数据

高危人员心理疏导和干预

健康教育和宣传

基层人员培训与能力提高

重灾区县数量

覆盖乡镇数量

覆盖  人口数

灾区重点干部心理保健培训

灾区重点干部心理减压疏导

高危群众心理疏导

效果评估

制作、下发DVD    (以四川省为主制作,甘肃、陕西省购买)

基层卫生人员和相关人员培训

加强县级专科能力

县级心理治疗和咨询专业督查指导

单位

个

个

万人

人次

人次

人次

县数

份

人次

人次

人次

四川

对口支援区县   (极重灾区10个,重灾区8个)

18

438

652

3800

1400

11600

18

708

438

0

180

其他重灾区县

21

1006

1768

2100

1050

4200

21

1321

4024

105

210

甘肃

8

420

724

800

400

1600

8

540

420

0

80

陕西

4

90

160

400

200

800

4

150

90

0

40

青海

1

8

15

720

720

4500

1

宣传画和 折页    2万份

就医手册  1万册

200

110

30

总计

52

1962

3319

7820

3770

22700

52

2719

5172

215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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