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下力量抓好文明乡镇企业创建活动。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塑造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大学校,要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把创建文明乡镇企业活动开展起来。创建文明乡镇企业,应着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防止环境污染,全面提高职工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5)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村企共建等形式的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有利于密切军民、警民、工农关系,提高区域文明水平,要坚持开展下去。各有关方面都要把与农村开展共建活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提高农村社会文明水平作出贡献。
六、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
(26)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整个农村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经常进行研究,定期作出部署,增加物质投入,加强组织协调。特别是县(市)委,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在部署农村工作时要坚持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一起下达,并做到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一起检查落实。机关干部下乡进村,要把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27)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乡(镇)党委对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负有重要责任,要把提高农民素质、转变社会风气的任务抓在手上,制订规划,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农村党支部要善于从本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扎实解决具体问题,逐步提高精神文明水平。要切实加强各级农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疾苦,防止以权谋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注意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群众团体以及老干部、老党员、复员转业军人和乡村教师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8)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都要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宣传、文化、公安、司法、教育、体育、卫生等党政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组织,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9)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国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状况、群众风俗习惯出发,针对不同对象,确定工作目标,提出具体任务,选择适当方法。要努力避免简单化、片面性,防止形式主义,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效果。
(30)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发展农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农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鼓励各级干部发扬求实创新精神,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