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发布《劳动部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
科技大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地方劳动部门直属科研机构: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的精神,我部研究制定了《劳动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落实,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于1995年11月底前连同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报送劳动部科学技术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九日
劳动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
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的意见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日)
1.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年5月颁布的《关于
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是指导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之后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对贯彻
《决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要求全面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一点也为劳动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劳动科学与安全科学技术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均取得了一定进展,成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能力,在促进劳动事业发展和推动劳动制度的各项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时期的劳动工作对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劳动部门要认真贯彻
《决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抓好劳动科学与安全科学技术重点领域的规划、发展为依托,以建设高水平的科技队伍为基础,以加大对劳动科学与安全科学技术的投入和加强领导为保障,加速劳动领域的科技进步;与此同时,要把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劳动部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为做好上述工作,推动劳动科学与安全科学技术和整个劳动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