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道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意见

铁道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意见
(铁建设[2009]235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对加强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对几项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关于规范工期确定和调整。严格执行《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工期。客运专线(较大项目)工期要考虑半年的联调联试和试运行时间。建设项目工期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进行论证,并提出保证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核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图审核工作,在进行技术审核的同时,要对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进行审核,对技术复杂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审核,消除影响质量安全的缺陷和隐患。

  三、关于开展施工图招标工作。2010年上半年要完成在施工图基础上进行施工招标的配套制度。实行施工图基础上招标的项目,要在施工图投资检算报鉴定中心审核后进行招标;为加快工程建设,在开展施工图设计的同时,建设单位要按照用地红线图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四、关于完善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贯彻铁道部关于工程质量终身追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登记及责任追溯制度;要在追究单位责任的同时,加大对个人责任的追究处罚力度。

  五、关于处理好质量安全与投资控制的关系。勘察设计单位要正确处理质量安全与投资控制的关系,要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合理确定工程投资,进一步研究确保质量安全与投资控制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以确保质量安全,强化投资控制。

  六、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做好地质选线和环境选线工作,采取合理有效的工程措施和防护措施,确保质量安全;要加强现场设计配合工作,及时优化设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