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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努力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四)行政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审判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搞好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行政法官队伍,是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五年来,全国法院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行政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开展“三讲”学习教育,“三个代表”教育,“一教育三整顿”,“集中教育整顿”,“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等活动,树立法官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组织法官认真学习、积极贯彻《人民法官行为准则》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建立法官道德自律机制,规范法官的职业言行,改进审判作风。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认真执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法官队伍拒腐防腐能力。通过这些教育整顿活动,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一些行政审判人员被评为全国法院模范、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全国三八红旗手,不少行政审判庭立功受奖。二是行政法官的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培训规划,先后在国家法官学院多次举办主管行政审判院长、行政审判庭庭长和审判长岗位培训、WTO与司法审查等专业培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连续数年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举办行政法官培训班,以及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等专题培训。许多法院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审判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更新了行政法官的专业知识,提高了队伍素质,推动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一批既精通法律、又通晓其他专业知识的行政法官正在脱颖而出。三是审判组织建设有所加强。吉林、山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等省市90%以上,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市80%以上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达到了配备一个合议庭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法院已初步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爱岗敬业的行政审判专业法官队伍,已建立比较健全的行政审判组织。
  (五)调查研究不断深入,推进了行政审判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调查研究是成事之道,谋事之基。五年来,全国法院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行政审判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确定调研课题,了解掌握新情况,分析研究新问题,归纳总结新经验,认真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概括,丰富了行政诉讼理论,锻炼了行政审判人员。调查研究推动了行政审判方式的改革,推动了行政审判工作决策的科学化和司法解释的制定,推动了行政审判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写出版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参考》,集法律和司法解释适用、司法政策传播与审判经验交流于一体,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审判业务指导作用。各地法院和广大行政审判人员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报告和专业论文,丰富了行政审判的调研内容,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确定了五项调研专题,分别委托上海、重庆、江苏、山东、浙江、广东等高级法院进行调研,这些受托法院积极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已取得可喜的阶段性成果。
  这些成绩表明,过去的五年是行政审判事业稳步发展、取得较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为全面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的五年。经过十余年的行政审判实践,特别是五年来的实践,我们对开展行政审判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对行政审判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行政审判发展方向的把握越来越明确。这些成绩也表明,我国建立和完善行政审判制度不是超前了,而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行政诉讼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行政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些成就还表明,我国行政审判事业历经初创和稳步发展,已经具备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各项条件。
  五年来,在党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依法监督之下,各级法院领导和广大行政审判人员思想解放,目标明确,行动统一,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勇挑重担,埋头苦干,为我国行政审判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多年来始终为我国行政审判事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的各级法院领导和广大行政审判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五年来的实践,加深了我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认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行政审判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好坏的最高标准。二是行政审判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它要求行政审判工作必须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公正司法,秉公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维护和监督依法行政,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行政审判必须孜孜不倦地把改善司法环境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条件。由于行政审判的对象是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产生的行政争议,在当前的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下,行政审判工作对内外部司法环境的依赖性更强,内外部司法环境对开展行政审判的制约亦更为直接,因此搞好行政审判必须大力改善司法环境。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不仅要求各级法院领导以身作则,真正重视行政审判工作,更必须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四是行政审判必须把改革和创新作为不竭的动力源泉。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行政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推进实践创新、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可以确保行政审判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取得新成绩。五是行政审判必须把行政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作为重要保障。只有把住“入口关”,抓住培训关,守住廉洁关,才能提升行政审判队伍整体职业化水平,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提供有效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国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实现了人民生活总体上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现在,按照党的十六大描绘的蓝图,我国已经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各项战略部署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找准行政审判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行政审判面临的新形势,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成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
  (一)新时期新阶段,要求对行政审判的认识要有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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