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葛行军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2003年9月9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高级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虽只进行了5个小时,却顺利地完成了预定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在,我受黄副院长的委托做会议总结。我讲三个问题:
一、对这次会议的评价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认真听取、讨论了黄松有副院长的重要讲话;讨论修改了最高法院执行办草拟的《关于在中国法院网公布民事案件被执行人名单的通知》和《民事强制执行法理论调研题目》;围绕浙江绍兴越城区法院关于债务人名录的经验材料进行了经验交流;通报了司法大检查活动中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有关部门就执行办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分析了形势,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与会同志在讨论中一致认为,黄副院长在会上所作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执行战线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按照司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论述了执行工作中的几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大家一致认为,黄副院长的讲话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体现了肖扬院长自“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以来于4月2日、5月22日和6月4日的讲话精神。讲话始终把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司法为民思想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话内容丰富,寓意深刻,既有站在一定理论高度上的宏观纵论,又有紧密联系执行工作实际的微观分析,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这次座谈会的成功召开,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会议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思想。这次座谈会是在全国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国法院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鲜明地体现了司法为民思想。在这次会议上,通过学习、讨论黄副院长的讲话,大家对司法为民思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黄副院长讲话中关于要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将亲民、便民、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的观点;要充分兼顾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观点;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利实现的成本和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观点,已经在这次会议上达成了广泛的共识。这对于广大执行人员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在执行工作中具体落实司法为民的思想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二,会议体现了求真务实的作风,使我们进一步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今后执行工作的重点。黄副院长在讲话中紧紧围绕执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对执行工作外部环境及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有关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现状,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的现状,执行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发展前景,各地法院清理积案的形势,以及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态度等方面问题的冷静分析,使我们既看到了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也看到了大好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坚定了搞好执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会议在分析形势的同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其中在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这项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要把制度建设放在规范执行秩序、改变执行队伍形象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把制度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十二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这为我们下一个阶段执行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第三,会议体现了理论探索和创新精神,推动了执行理论研究的进程。与会同志普遍认为,这次座谈会是将务实与务虚较好地结合在一起的一次会议。会议既关注执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解决,又对执行程序中的关于公正和效率的关系,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关系,关于充分发挥高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职能,关于在执行工作中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与纪检监察部门支持以及关于执行工作改革等执行理论和实践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黄副院长对这五个问题的思考意见,颇有见地,很有新意。大家普遍反映,通过这次会议,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进一步转变了观念,提高了认识。大家坚信,这次会议推动了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的进程,必将在执行系统再次兴起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的执行理论研究、夯实执行理论基础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