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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伤员常见损伤辅助器具适配与使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伤员常见损伤辅助器具适配与使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残联明电〔2010〕11号)


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省(自治区)残联、卫生厅:
  青海玉树县地震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卫生部、中国残联积极行动,迅速组建了医疗队和康复专家组,支援灾区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和康复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地震伤员康复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提高医疗救治和康复的整体水平和效果,最大程度地减轻残疾程度,中国残联与卫生部共同组织编写了《地震伤员常见损伤辅助器具适配与使用指导原则》,对脊髓损伤、四肢骨折、截肢伤员的辅助器具介入时机及标准、适配与使用、注意事项等提出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供接收伤员的医院为伤员实施康复治疗时参考使用。

中国残联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五日

  地震伤员常见损伤辅助器具适配与使用指导原则

  辅助器具是地震伤员预防和减少损伤程度,补偿和改善功能状况,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的有效手段。为使医务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适时、有序的为地震伤员选配辅助器具并正确的指导使用,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原则适用于脊髓损伤、四肢骨折、截肢的地震伤员。

  一、脊髓损伤伤员辅助器具适配与使用指导

  (一)辅助器具介入时机及标准

  辅助器具贯穿脊髓损伤伤员救治、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

  (二)辅助器具适配与使用指导

  脊髓损伤伤员的辅助器具适配分为急性期和稳定期。急性期辅助器具的主要作用是固定和限制异常运动、预防关节畸形,辅助体位变换、预防压疮的产生;稳定期辅助器具的主要作用是借助辅助器具实现转移和移动,以及功能的训练和改善。

  1、急性期

  脊髓损伤或术后4周内为急性期。

  (1)固定、防护用矫形器

  包括:颈托、腰围等。

  作用:颈托和腰围用于颈椎和腰椎的固定和稳定。

  注意事项:

  ①矫形器应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并通过适合性使用训练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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