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培养目标,经济法专业培养对象的范围适当放宽,不仅招收政法干警及公证员、律师,而且还包括国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经济管理和经济监督机关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法律工作的人员。
二、关于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
3.《成人大专经济法专业教学方案》(下称《方案》)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和经济法专业专科层次的基本规格要求,确定了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课程的排列次序,也是按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各门课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的。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方案》对经济法专业传统的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一是在政治理论课中增设了司法伦理学;二是为了使学员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补充必要的经济和经济管理知识,不仅加强了政治经济学的教学时数,而且在公共基础课中增设了经济管理学概论;三是保证了法学大类专业基础课的设置和课时比例,并增设了中国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四是加强实践环节,注重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求各校在组织教学中积极采用:案例教学、观摩审判、启发式教学、以重点带一般,比较教学(如与民法、行政法理论相比较)、教学与考试相结合等教学方法。
《方案》按两学年中平均每学期17个教学周为基数,计算安排各门课程的学时。各校根据《方案》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关课程的设置及学时安排进行调整,但总学时一般不得低于《方案》规定的总学时。
4.政治理论课安排了三门,哲学、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要求,按教社科(1991)2号《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在职干部的院校可使用人民出版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修订本)》和中央党校出版社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修订本)》。司法伦理学主要讲授法律工作者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参见司法部教育司统一编写的成人法律大专适用的《司法伦理学教学大纲》。
5.四门公共课。《经济管理学概论》主要讲授计划经济管理、市场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企业管理部门,也可单独讲授,开设企业管理概论。为了提高学员口头表达、文字书写和文字表达的基本能力,语文安排应用写作、司法口才和书法三个部分的内容。法律专业逻辑的教学内容见《法律专业逻辑教学大纲》。体育课主要是介绍、传授适合成人特点的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并结合课余时间组织体育锻炼,使学员在校期间保持健康的身体。
6.《方案》开设的八门法学基础课程,均按成人法律大专适用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但应结合经济法专业的需要调整教学内容和重点,其中中国民法和中国
民事诉讼法为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