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政法工作、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主要法律及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能运用专业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经济司法和其他经济法律工作的需要。
二、学制、培养对象
脱产学习两年。主要培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政法部门和社会其他部门从事或准备从事经济司法和其他经济法律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两年开设课程的总学时为1734学时,其中必修课25门、1581学时,占总学时91%;选修课限选学时不少于153学时,约占总学时的9%。
(一)必修课25门,1581学时
课程 学时
政治理论课
1、哲学 68
2、政治经济学 102
3、司法伦理学 34
以上三门课小计204学时,约占必修课总学时的12.9%
公共课
4、经济管理学概论 85
5、语文(应用写作、司法口才、书法) 102
6、法律专业逻辑 68
7、体育 68
以上四门课小计323学时,约占必修课总学时的20.4%
法学基础课
8、法学基础理论 51
9、中国
宪法 51
10、中国民法 102
11、中国
民事诉讼法 85
12、中国
刑法 68
13、中国
刑事诉讼法 34
14、中国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