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德育评估的实施办法:
(1)学生工作部根据德育指标体系量化要求,确定德育评估评分标准,制定德育评估实施细则,逐步做到德育评估规范化。
(2)评估前各系领导要进行思想动员,说明标准和方法,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由各班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
(3)各班成立评估小组,在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下进行评估工作。
(4)德育评估结果要与奖惩政策挂钩,体现德育绩效的政策导向,激励先进,启发后进。
六、各部门在德育体系中的分工与协作。
《德育大纲》是为了建立和完善政法院校德育的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德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政法院校德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保证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为此《德育大纲》的实施,要在院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德育运行机制,切实贯彻。
实施《德育大纲》的运行机制是:
1、院校党委是德育的领导核心。学生的德育工作由院校党委统一领导,为了协调德育工作中各方面的关系,由分管的书记和院长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成立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分析研究德育工作状况,协调在落实德育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和各种关系,提出具体方案,下达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付诸实施。
2、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是组织、检查德育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学生工作部(处)主要负责学生思想状况的分析和研究,各阶段思想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以及学生德育素质的测评和对德育起导向作用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教务处应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的学科建设,以《德育大纲》为依据,进行课程教学方案的制定,数学内容的指导与安排,以及教学质量的评估。
3、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师、专(兼)职政工干部是德育体系中的主干力量。党、政各有关部门既要对他们严格要求,并督促考核,又要对他们热情关心,在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待遇上,给予帮助与支持,特别要在人员梯队结构上优先配备,不断充实和调整。
4、院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都要按照《德育大纲》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贯彻执行。各教研室党支部要把落实《德育大纲》作为党组织的日常工作之一,各任课教师应在各教学环节中,坚持教书育人;党政干部和职工,要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院上下都要为优化育人环境,把德育落到实处,各尽其职。
本《德育大纲》适用于司法部直属普通政法院校。司法行政系统所属成人政法院校可参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