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毕业实环节的思想教育,做好毕业实习的小结和交流工作。教育学生懂得实习不仅要从政法实践中学业务、学运用,还要学品德、学“规矩”,为毕业分配后,进入工作单位缩短适应期。
2、以毕业分配为中心,加强服从国家分配和艰苦创业的教育,以深化爱国主义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帮助学生确立“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报效祖国,建功立业”的志愿,为毕业分配工作打下思想基础。
3、继续发展新党员,政法院校学生中党员的比例应该高于其他文科院校。凡是具备条件的学生要抓紧吸收入党,为政法事业输送更多政治上强的新鲜血液。要妥善处理未能入党同学的教育工作,指出努力方向,热情鼓励他们继续争取入党。
4、开展热爱母校,为母校做好事的活动。促进学生进一步提高使命感和自豪感。这对一、二、三年级学生也是一次生动的尊师爱校品德教育。
五、德育的评估
德育评估应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学校各有关部门和教师德育工作评估;二是对学生德育素质的评估。本《德育大纲》仅就学生的德育素质评估作原则规定。德育评估必须做到:指标要科学,方法要简便,评估结果有奖有惩,体现正确的导向,充分发挥德育在培养合格政法人才中的育人功能。
1、德育评估的基本内容,把德育指标体系的内容划分为理论素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四大要素。形成量化评比结构。
(1)理论素质
理论素质是衡量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政策理解和掌握的素养,政治理论课的成绩应作为理论素质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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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论 素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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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 │ │政中│ │中 │ │世国││司 │ │形 │
│ │ │治国│ │国 │ │界际││法 │ │势 │
│ │ │经社│ │革 │ │政关││伦 │ │与 │
│学 │ │济会│ │命 │ │治系││理 │ │政 │
│ │ │学主│ │史 │ │经课││学 │ │策 │
│ │ │课义│ │课 │ │济 ││课 │ │课 │
│课 │ │或建│ │ │ │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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