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邮寄报名:
请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材料寄至: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100082)。
(二)考试收费
按考试科目收费。《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每个科目60元;《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80元。
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交纳考试费。邮寄报名的考生务必于5月31日前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交纳考试费。
收款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开户名称: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75010188000021280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证明材料。
2.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表。
3.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近照3张(包括报名表上粘贴的一张)。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现场提交1规定材料的复印件(A4纸)的同时提供原件现场审核。邮寄方式的报考人提交1规定材料的复印件(A4纸),并在复印件上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换领准考证时审核提交材料的原件。
已通过以前年度考试报名审核的考生,报名时只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四)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发给或邮寄领取准考证的凭证,考生按照凭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换领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212652,82212656
传 真:(010)6225859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2010年度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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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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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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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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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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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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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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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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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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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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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名条件学历
|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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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肄、结)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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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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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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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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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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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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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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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从事核安全
相关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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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条件并申请免考两个基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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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选择的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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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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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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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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