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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劳动部关于印发《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4.突出抓好矿山、花炮、建筑、建材等事故多发行业的安全生产。要坚持依法办矿,严格审批手续,总结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千方百计控制各类事故。
  5.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的好人好事,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十件工作。切实做到一抓到底,件件工作见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阶段。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考核。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搞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管理部门和所有乡镇企业都要提高对乡镇企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急取地方领导重视和支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进行具体部署,经常研究新情况,下大力气抓出成效。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农业部、劳动部联合成立全国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2.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事故多发行业、隐患严重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规划;要注重实效,重点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千方百计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大幅度降低死亡人数。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安全技术工作。要根据乡镇企业装备落后、安全欠帐多的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技改投入。各地对以乡镇企业安全为主要目的的技改工作,应在贷款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安全技改项目应列入各级管理部门的年度计划。
  4.有效地开展安全检查、监督。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自查制度,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要组织重点检查。检查要注重实效,落实整改措施。
  5.加强安全岗位培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新工人及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岗位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技术水平。
  6.大力表彰先进。各地要大力表彰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命名一批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7.总结交流经验。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中,各地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有声有色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
  8.加强乡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发生了事故一定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并按规定限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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