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学及热处理、金属材料学、物理冶金学、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及其测试方法、金相及电子光学分析技术。从事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必备热处理车间设备及设计、热处理工艺学知识。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钢铁冶金学基础、压力加工工艺学基础、无损探伤、分析化学基础、电工学。从事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掌握耐火材料学基础、机械制图学知识。
(2)科研人员要掌握资料检索、试验设计、数据处理等科研工作程序及科研工作方法;设计人员要掌握绘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生产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掌握本专业某一工艺过程的原理、设备的主要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单位的发展方向。
(3)科研和生产人员应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生产人员还应了解本单位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设计人员应掌握本专业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手册,熟悉本专业的法规。
(4)熟悉本专业科技进步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过一个科研项目的全过程,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地完成开题报告,制定科研计划;
②熟悉本专业的分析测试技术,正确运用和分析试验结果,绘图制表,对试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③较熟悉生产现场设备和工艺流程,曾提出和解决生产和科研中遇到的一般问题;
④熟练运用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开展科研工作;
⑤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并结合工作加以运用。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新型材料开发研究和试制工作;
②参加过老产品提高质量、按双标生产的攻关工作;
③参加过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安装调试、能较熟练地运用这些设备开展分析研究;
④参加过大型工件(设备)或材料的失效分析;
⑤提出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改革和改造建议,为企业创造了较大效益。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设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过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独立完成设计论证书;
②较熟悉现场设备和工艺流程,曾提出问题并解决设计施工中遇到的一般问题;
③熟悉并能运用有关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确保工程设计、规划科学合理、可行;
④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并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加以运用。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参加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热处理生产线;
②参加过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及热处理试验室的设计和建设,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③对现行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节约能源,提高产品质量,取得较大效益。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在实际生产和技术工作中曾独立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产品的质量管理及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
②具有独立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组织和处理较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异议的经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新型材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②参加过老产品质量升级、解决某一种质量问题,按双标组织生产的攻关;
③为提高产品质量,提出过设备改造或工艺改进的建议,并取得较大效益;
④参加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和实施;
⑤参与处理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生产技术问题或质量异议,负责处理过热处理生产线出现的较复杂的生产故障;
⑥制定或改进新产品的热处理工艺,有较大效益。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成果被地、市或上级主管部门列为推广项目;
⑤完成一项以上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的项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承担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厂、部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上级审查通过,并作为施工依据;
②科研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承担的院(所)、中型企业以上的业务建设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的,不少于二项;
④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成果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成果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成果或合理化建议被地、市和企业列为推广项目,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或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企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⑤获得过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⑥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⑦对生产工作提出书面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译文或工作技术总结二篇以上;
⑤独立撰写本人直接参与项目的工程技术报告或技术总结,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断裂力学、金属的腐蚀与防护、焊接工艺学基础;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金属的腐蚀与防护、冶金工厂设计、技术经济、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建筑工程定额;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金属的腐蚀与防护、电工学、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2)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掌握所从事领域科技进步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发展趋势。
(4)科研人员要掌握本专业分析测试技术及大型精密仪器的性能和应用;生产人员要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企业管理知识。
2、工作经历与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负责人,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曾解决科研与生产中关键技术问题;
②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应用于科研工作中,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与经历;
③曾组织过大型实验室建设的论证、重要仪器、设备的选型及实验室的筹建、调试等工作;
④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②负责过一项以上省、部级新材料开发研制和新的测试方法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③负责过组织大、中型企业老产品质量升级,按双标组织生产,推广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取得显著效益;
④负责过设置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大型试验室设计与安装调试,取得显著成效;
⑤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制定本行业、大型冶金企业的发展规划及起草制定国家技术标准等。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曾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解决设计、施工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
②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工程设计工作中,具有开拓新的工作领域的能力与经历;
③熟练运用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承担过本专业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及施工指导等工作;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采用先进的设备与工艺,负责过大、中型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热处理生产线、热处理试验室;
②负责过设置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设计和建设相应的试验室;
③负责对大、中型冶金企业现行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节约能源,提高产品质量,取得显著效益;
④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制定过本行业、大型冶金企业长远发展规划,或负责起草过本专业技术标准。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解决生产与科研中关键技术问题;
②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应用于生产中;
③熟练运用本专业的技术解决过生产、技术改造中较重大技术问题;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②负责过新材料、新工艺开发研究的省、部级课题;
③负责过组织大、中型企业老产品质量升级、按双标组织生产,推广使用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取得显著效益;
④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过本专业大、中型冶金企业的发展规划、起草制定过本专业技术标准;
⑤主持或负责过重大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果断处理、排除过重大生产故障。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或独立完成的一项课题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⑤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发明人;
⑥主持大型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等方面工作,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主持或主要参加撰写行业或冶金企业发展规划或起草制定的本专业技术标准已被采用。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或独立完成的工程规划设计的一个重点或大中型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过本专业大、中型冶金企业规划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③负责主持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现场施工、设备改造及安装调试工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④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三等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⑥参加制定过部颁设计规范、设计手册,并已被采用。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③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完成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二篇以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或独立完成的一项本专业重点课题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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